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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设夜间门诊或周末门诊要注意三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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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这个工作普遍饱和的社会,夜间和休息日的就诊需求的确客观存在,且呈现出上升趋势。因此,医疗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性也随之增强。


夜间门诊并非新兴事物,在我国就有不少于20年的历史。但对于绝大多数医院而言,开设夜间门诊的过程都是毁誉参半。叫好者的想法很单纯,毕竟医疗资源终归是多多益善,能得到及时救治也是全社会最朴素的广泛愿景。


然而,目前医疗资源尚未发展到完全充分的阶段,在夜间和周末开设或增加门诊往往要以牺牲临床医护的休息时间为代价,且对于部分患者量偏低的医院来说,付出有可能远超回报。


要知道,现代医疗并非是单兵作战可以胜任。若想实现与白天同样标准的服务,检验科、药房、影像科、超声室等相关部门必须“枕戈待旦”,这对于医院的经营和管理都是巨大的压力,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导致功亏一篑。


开设夜间(周末)门诊是为了改善就医感受和提升患者体验,但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和调研就强行上马,患者的满意度有可能不升反降,这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也有可能会违背政策制定的初心。


故而,笔者认为若想取得积极成效,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充分考量。


1.不是所有医院都适合开设夜间(周末)门诊


《方案》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设开始夜间(周末)门诊,并非强行要求所有医院都参与其中,这是必须明确的大前提。


根据早年报道,某市曾要求全市64家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须全部开设“夜间普通门诊”服务,所有门诊科目都延时到晚上十点。但在运行了一个月后发现,平均每家“夜间门诊”的患者数量仅有几十人左右。


医疗机构虽然具备公益属性,但同时仍需承担经营压力。由于付出和回报严重不匹配,最终也只能潦草收场。


可见,夜间(周末)门诊不是不能开展,但应该优先聚焦在人口集中地区,且由患者量较大的头部医院现行试点,然后再视具体情况进行增减即可。这样能够避免不必要的医疗资源浪费,且也对提高患者满意度有更好的帮助。


2.做好医护的后勤保障


增设夜间(周末)门诊是社会福利的提升,但医护同样是社会的一分子,他们的个人权益也坚决不能被忽视。


首先,额外补助要落实到位,否则根本无法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这无需用道德进行捆绑,医生多干活,医院就要多给钱,这才是最朴素的道理。


此外,除了物质补助,休息时间也同样重要。如果确定开设夜间(周末)门诊,现有的排班模式则需要进行调整,必要时需要增加额外人手,以保证每个医护都能得到充分休息,否则将会影响到白天的医疗工作,这反而得不偿失。


3.精准调控比例


夜间门诊本身具有特殊性,一般来很少有人会选择在深夜进行慢病调养或者复诊,更多的都以急症为主。


简而言之,开设夜间(周末)门诊的科室以及人员配比需要进行宏观调控,避免出现有的人声鼎沸、有的门可罗雀的窘境。


结合过往的经验,夜间(周末)门诊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疗资源的紧张,也能给患者提供更优秀的就诊体验,但这并非唯一的途径,还有很多方式能在不延长医生工作时间的前提下,同样收获不错的效果,这在湖北的《方案》中也均有提及。


例如,《方案》中提到,全面推进检查检验结果等相关数据资料的互通共享,与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促进同级公立医疗机构间、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对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属于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检查检验相关专业质量控制和管理。


以往,由于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的检验能力不同,质控标准不一,检查检验所采取的方法也不一样,这亦直接影响了临床医生对患者此前检查的可信度,也给诊疗效率造成了阻碍。


去年,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伴随着标准逐步确立,未来的检查互认将更加完善,这将显著提高患者的就医效率,从整体来说也能缩短医生的工作时长。


《方案》还提到,建立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为患者提供导诊、咨询、检查检验预约、投诉建议受理、便民设备租借等服务,帮助患者熟悉就医流程。压缩门诊取号、缴费、打印报告等环节,缩短患者在门诊的等候时间。


当流程得到优化,患者在医院的时间将被高质量压缩。如果整个区域间的医院都能建立起相应模式,那么白天就诊的效率将显著提升,医疗资源也能得到充分运用。并且随着不断普及落地,越来越多的无效沟通将逐步消失,医护的工作也将变得更为纯粹。